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
关于申报第七届院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部门):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鼓励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加强教学基本建设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,根据《教学成果奖励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1号)和《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》(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92号)以及学院《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(修订)》(川信职院教〔2024〕7号)的要求,学院决定开展第七届院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学院从事全日制教育教学的教师、教学辅助人员、教学管理人员均可以申请院级教学成果奖。
二、奖项及申报数额
(一)院级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。
(二)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推荐总数不超过6项、职能部门推荐总数不超过2项。
三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成果条件
1.属校内首创。
2.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;实践检验期应从正式实施(包括试行)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,不含研讨、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。
3.在指导实际教学工作、提升教学质量上取得了显著成效,在全校产生了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。
4.在同等水平条件下,长期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优先推荐。
5.2024年4月(含2024年4月)以前已获得院级以上(含院级)奖励的教学成果,不得再申请本届教学成果奖。
(二)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条件
1.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。
2.一般要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经历。
3.直接承担职业教育教学工作(含教学管理、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),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,并做出主要贡献。
4.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二级学院(部门)共同完成的,由第一主要完成的二级学院(部门)申请(不占用该单位的申报限额指标),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。
5.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;每人参与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,作为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1项。
6.所有项目均需由所属二级学院(部门)推荐,二级学院(部门)对个人或集体的申报项目审核后统一向学院发展规划处申报。
四、申报材料
(一)主件
《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》(见附件1)。
(二)附件
1.反映申报项目的成果总结(字数不超过5000个汉字)。
2.项目成果的支撑材料,教学成果如为教材,须提交样书(一式两本或两套)。
(三)电子文档
内容包括申报材料主件、附件的电子文档(文件夹以“二级学院(部门)—成果奖负责人姓名”命名)。
五、材料上报
请各二级学院(部门)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附件4以及本二级学院(部门)推荐的各项目申报材料分别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发展规划处李文平老师处,电子版发送至1397721999@qq.com,所有打印材料均须提供电子文档。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,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,请自行留底。凡材料递交不齐者,无参选资格。
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,是鼓励广大教职员工投身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。请各二级学院(部门)一定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认真做好本项工作。
联系人:李文平 联系电话:15378552974
附件:1.2024年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
2.教学成果奖评分表
3.关于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
4.2024年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
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
2024年4月5日